恢复执行申请书(15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人:xxx,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幢xx室。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幢xx室。
申请事项:恢复xx市xx区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益(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26个月,年利率6.0%的`双倍,计利息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蒋、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合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生效。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年xx月xx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在两年之内付清18万元,即到x年xx月xx日前将18万元全部付清,如果未在x年xx月xx日前付清,申请人仍按生效判决连同逾期利息全部主张。达成和解协议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未能在x年xx月xx日前付清18万元。因此,其应按生效判决承担逾期利息。
为此,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已被贵院查封的位于xx市xx区广场商业楼3层的非住宅门面房一套,房产登记号为:xxx。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xx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xxxx)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xxxx)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xxxx)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xx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xxxx)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人:张三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芳村**街号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13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号联系电话:13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01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件案号:(20xx)顺法执字第2513号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执行货款10000元,受理费400元。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 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1040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20xx年12月20日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XXX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_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_______________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______________
执行人______________
姓名或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姓名或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或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恢复______________
执行依据______________
生效法律文书及案号______________
中止执行民事裁定书的案号______________
申请恢复______________
执行原因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未∕未完全)履行(请选择一项“√”)
申请恢复
执行内容
总金额:______________元
1、标的__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__元
2、诉讼费____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表》填写)
注:以上内容必须具体,并由申请人本人或已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亲自填写,否则本院不予受理审查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日期:______________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表
房产(确切地址、产权证号)
车辆(牌照、号码)
存款
(开户行营业点、账号)
其它财产、权益、收益(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说明:申请执行人必须详细明确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xx年五月十五日
申请人:xxx,男,197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四川省苍溪县白合乡白荫村村民。暂住西宁市。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青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宁市建设巷4号。(现住址不详)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恢复(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20xx年9月21日开始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xx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 。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附:1:网上查询业绩单两份
2: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XXX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被执行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20xx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xx年XX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xx)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xx)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x年 10月 日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XX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xx)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xx)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路x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女,xx岁,汉族,个体业主,住x县x小区7号楼5单元5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x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于x年x月xx日作出()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年申请xx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
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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