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实习报告锦集六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生毕业实习报告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毕业实习报告 篇1一、实习目的;例如
1.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
2.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亲身感受到由一个学生转变到一个职业人的过程。
3.本次实习对我完成毕业设计和实习报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实习时间
三、实习地点
四、实习单位
实习部门工作
五、实习主要内容
六、实习总结和体会;
(一)实习工作的总结:
回想起自己刚来公司的时刻,仿佛就在昨天。由对会籍顾问工作的一窍不通发展到现在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领导的带头模范作用感染了我,同事的爱岗敬业精神鼓舞了我,使我认识到作为新领域的一员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我们的团队是健身行业的带头兵,我们的队员是优秀的健康宣传者,我们始终坚持“身体健康才是工作、生活的首要条件,”的原则,只有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立大志成大事,万事以身体健康为前提,没有健康的体格,任何的想法和行为只是纸上谈兵,毫无意义。
在工作中,顾客就是我们的上帝,一个甜美的微笑可以给顾客带来一天美好的心情,一句轻声的问候消除了与顾客之间的距离,真正的做到了来到新领域,大家是一家人,给顾客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在这里,顾客享受到的不仅仅是健身的乐趣,同时他们享受到了家的温暖,在身体得到有效锻炼的同时,心里也得到了甜蜜的滋润,每当看到客户对我们的服务感到满意的时候,自己心里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和骄傲。
为此,自己总结了“五步”工作法,即:“聆听、建议、指导、帮助、服务”。客户来到健身俱乐部,就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和目的,为此,每次客户到来的时候,聆听他们的需求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客户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想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健身目的,只有了解到了这一点,才能针对客户的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并提供长久优质的服务。
工作之余,公司领导还给我们多次外出培训的机会,大家一起放松。这强大的团队感染力时刻提醒着我,作为新领域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绝对不能懈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崭新的姿态和高昂的热情更加努力的为每一个客户提供服务。
健身行业是一个充满朝气的行业,新领域是一个蓬勃发展的团体,相信在我们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会有更多的人选择新领域,信赖新领域。
衷心的希望公司蓬勃发展,日新月异,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让我们共同期待新领域美好的明天!
(二)毕业实习的体会、收获:
会籍顾问工作很辛苦,要外出做宣传,同时还有业绩上的压力,几天下来累坏了,长时间站立脚会很疼。有的时候还会受到各种冷遇。我不断给自己鼓励,我不希望自己放弃。虽然累了些,我想别人能做的我也能做,别人能做好的我也一样能做好。一切从基础作起。就把这些辛苦当作人生的一种磨砺吧!有的时候想想自己也很有动力,看到一些想健身的人向自己咨询一些问题,我都很热心给解答,毕竟我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好的健身场所,把一些健身的理念传授给他们。希望能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自己的健康,养成一个良好的健身习惯,同时也通过的每个人通过健身过程中的一些收获和好处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通过这样的一个几何递增,我间接的也影响了很多人。
大学生毕业实习报告 篇2学生姓名: xxx
学 院: 土木工程
专 业:土木工程
实习单位: xxx有限公司
指导教师 xxx
20xx年xx月 xx 日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对—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整个施工过程有较深刻的了解;
2.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如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学、建筑结构、建筑施工等),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积累感性知识;
3.通过亲身参加施工实践,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为将来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4.通过工作和劳动,了解房屋施工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土石方、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安装、装饰等)中的生产技术技能;
5.了解目前我国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水平,联系专业培养目标,树立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建筑施工水平的远大志向;
6.与工人和基层生产人员密切接触,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二、实习要求
1.认真按时完成实习指导人员和指导教师布置的实习和调研工作;
2.每天写好实习日记,记录施工情况、心得体会、革新建议等;
3.对组织的专业参观、专业报告都要详细记录并加以整理;
4.实习结束前写好实习报告,对政治思想和业务收获进行全面总结;
5.对实习指导人员和指导教师布置的“专题作业”要及时完成并写出报告;
6.利用业余时间,结合本工地或本地区自选专题进行社会调查,写出报告。
三、实习概况
1.建筑行业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施工作业中,人际关系极为重要。人际关系良好,才能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才能达到事半功倍
在施工单位,几乎所有的人都懂得处理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但尽管如此,大多数都不知道怎样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甚至相当多的人错误的认为拍马屁、讲奉承话、请客送礼,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其实,处理人际关系的决窍在于你必须有开放的人格,能真正的去欣赏他人和尊重他人。
2.施工经验的重要性
实习之后,我学懂了一句话:“如果一起做一件事,一个是做了十年这件事而比较愚钝的人,另一个则是在这个领域毫无经验的极为聪明的人,毫无疑问的是前者肯定会优胜。”其实每个人是否聪明,并非看那个人第一次做一件事是否做得好,而是看他经过第一次之后得到了经验,改变的是什么。始终都是那一句,人一定会跌倒,然后,必须总结到为什么会跌倒,然后下次拒绝再次犯同样的错误。经验是每个人做完一件事之后都会得到的东西。问题是,如何去利用得到的经验,而获得更好的结果。我自问,本人对新鲜事物的认识和掌握一般,但优点是,能够在经验中获得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而改进。相反,一位和我比较熟的人兄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懂得总结,拒绝承认跌倒是因为自己的问题,从而没得到任何有利于自己的经验,然后下次继续跌倒。
在施工作业中,这种现场经验极为重要,从我实习分析认为,一名土建工作人员,做一个工程能否做得好,能否成功,其 ……此处隐藏11766个字……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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